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

自立國小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工作要點

桃園縣自立國民小學「校園危機事件處理工作」要點
壹、依據:100.09.28府教中字第1000394940號函
貳、原則:一、統一調度、分頭行動。    
二、保留現場,掌握狀況。
三、速救災、傷者送醫。     
四、通知家長、誠懇面對。
五、好預防、減少危機。      
六、管理危機、減輕損傷。
三、事發當時的處理步驟:
一、現場緊急處置。          
二、通知家長。
三、掌握各方正確訊息,快速召集人員,慰問傷者家屬。
四、電話向上級通報。        
五、通知家長會長等有關人士。
六、建立初步書面資料。      
七、指定專人統一對外發言。
八、尋求各項資源。          
九、安定師生情緒。
十、達成善後共識。          
十一、慰問受害者
十二、由下而上呈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。
※一般處理流程:
1.填妥「即時通報表」傳真至縣府學管課
FAX03-3358254(或相關業務課)並通報學區督學處理之,緊急重大事件同時通報教育局長。並於校安即時通報網http://csrc.edu.tw/csrc/ 填報【本校帳號為x05u099,密碼4559130】。
2.甲級事件則另外通報教育部國教司FAX02-23976922
※若遇重大天然災害,如颱風、地震水災等不可抗拒之危機事故,由鄉鎮國民中小學緊急聯絡網中心學校通知彙整災情資料。
※延續處理:
1.      繼續針對受影響的老師及學生進行心理輔導。
2.      填寫特殊事件日報表。
3.      處理小組定期會商。
4.      持續慰問受傷害學生及家長。
職稱       
姓名   
單位
電話或網址
           
何泰昇
教育部校安中心
02-33437855
教務主任  
陳美滿
教育部國教司
FAX02-23976922
訓導主任        
邱惠琴
教育局學管課
,並通報學區督學
3322101-7419 FAX03-3358254
總務主任     
呂泓毅
校安即時通報網
輔導主任  
李水三 


生教組長  
李奇憲